2022年11月征期日历 [查看更多]
关于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通知 [查看更多]
近日,国务院发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查看更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更多]
2023年度吉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啦! [查看更多]
税务总局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一图了解有啥新变化 [查看更多]
“延吉市税务局将陆续启动十项相关活动,充分发挥出税务部门‘银税互动’和工商联‘助微计划’的强输血功能,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时间长等问题,为企业发展注入资金‘活水’,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全面推动‘优环境 稳增长’税商联动取得实效 [查看更多]
两部门发文明确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 [查看更多]
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医 疗保险费如何缴费早知道! [查看更多]
三、《公告》施行日期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公告之日起,公告取消的20项税务证明事项停止执行 [查看更多]
二、您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人根据您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当月来不及采集相关信息,可以在年度内以后月份补采信息后补充扣除 [查看更多]
《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查看更多]
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查看更多]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查看更多]
【办税指南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查看更多]